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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案資訊

公告【115年度數位商圈應用能力提升計畫】-數位商圈店家數位應用輔導 申請須知
發佈日期 發佈日期 : : 2026-02-24 | 點閱率 點閱數:597 | 資料更新> 資料更新:2026-02-24 02:00

  • 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5年3月27日(五) 17:00止。
  • 申請資格:申請輔導之商圈應符合以下條件,並由商圈組織提出申請:

    (一)於公告截止日前,已依人民團體法或依直轄市、縣(市)政府自治條例核准立案之商圈組織,並經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確認於受理截止日前函送至本署備查。

    (二)114年1月1日至計畫公告受理日前,已依法召開理監事會議或會員大會,且會議紀錄經主管機關備查。

    (三)申請之商圈組織及受輔導店家不得以相同或類似計畫重複申請本署其他輔導或補助計畫。

  • 申請須知下載:https://www.aoc.gov.tw/showPublic/592

  • 計畫說明會:3/4(三) 線上說明會
    報名連結:https://www.surveycake.com/s/WQpvA

  • 申請方式:採線上申請收件,請於提案系統(網址:https://www.cisa.tw/198),依操作程序登入並填寫相關資料及上傳提案計畫簡報、應備資料。

  • 電話洽詢:數位商圈店家數位應用輔導服務窗口-創新發展處一組
    電話:02-2553-3988轉分機635、680、832、825、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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